有民眾接到以顧問公司為名的婚友社電話行銷,和業者簽下入會合約同時辦理高利率的貸款分期繳付入會費,參加聯誼活動後發現與期待不符想退出,卻遭業者刁難,向立委陳情。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,參加婚友社必須注意是否有審閱期和不合理的契約條款,避免融資貸款。(戎華儀報導)
立委賴瑞隆表示,這位參加婚友社的民眾在和婚友社簽署入會合約時,業者沒有提供一式兩份的合約讓消費者留存,合約內容相當模糊,也沒有載明參加聯誼活動的費用,會員若要退出、不願繼續繳交會費,就透過貸款公司和法律程序催討,目前已經有16人受害。
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技正柯美琴提醒消費者,加入婚友社要注意自身權益。
柯美琴:『第一,你一定要選擇信譽良好的企業經營者;然後再來,你一定要注意他有沒有審閱期間;再來就是在簽約的時候,你一定要注意簽約的條款是不是有不合理的,或是矛盾的,或者是很抽象的條款;然後第四,一定要考量經濟,盡量避免融資貸款。』
柯美琴表示,這起案件正由臺南市消保官受理中,消保處將和消保官討論業者是否涉及詐欺或報請檢察官調查。
文章來源 中廣新聞網 20160616